青海法院:落实多项司法举措 保护“国之大者”

2024-12-19 来源:未知 阅读:

  中新网西宁12月18日电 (记者 张添福)“我们以保护好‘国之大者’为己任,审结各类一审环境资源案件774件。妥善审理木里煤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7件,实际履行及执行到位金额17.63亿元,统筹用于木里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魏文超说。

青海法院:落实多项司法举措 保护“国之大者”

图为青海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懂青海 爱青海 兴青海”省法院专场新闻发布会。张添福 摄

  18日,青海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懂青海 爱青海 兴青海”省法院专场新闻发布会。

  魏文超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今年以来,全省法院服务全省大局更加积极主动,其中,在聚焦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青海法院和江苏法院在玉树市联合设立三江源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共同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促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审结青海省首例运用认购碳汇方式实现替代性修复案件,践行预防和修复性司法理念。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强文静介绍,青藏高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近年来,青海法院在保护青藏高原生态屏障方面采取了多项司法举措并取得良好成效。

  除了更新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理念、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外,强文静说,青海法院在完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和机制建设方面,将三江源国家公园和正在创建的祁连山国家公园青海片区、青海湖国家公园区域内的第一审环境资源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统一交由西宁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全面实现以国家公园涉及区域为管辖原则的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制度。

  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协同联动方面,青海法院积极参与国家公园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共同体建设,与秦岭沿线法院签署有关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协议及宣言,认真落实长江经济带11+1省市、黄河流域9省区协作框架协议及倡议,不断完善国家公园、长江、黄河等流域环境资源多元共治大格局。

  在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宣传方面,青海积极报送全省环境资源审判领域典型案例,相关案件分别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典型案例、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典型案例、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司法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旅游典型案例,4件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

  青海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田春元主持新闻发布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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