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立法强化历史文物保护 推动传统文化传承与

2024-12-19 来源:未知 阅读:

  中新网西安12月18日电(杨英琦)“陕西是中华民族和华夏文明重要发祥地之一,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强文物和文化领域立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为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旅游强省,提供了坚实的法治支撑。”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王占峰18日说。

  当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该省在推进高质量立法、增强监督实效方面取得的进展和成效。

  陕西强化历史文物保护,修订秦始皇陵保护条例,保持秦始皇陵的历史风貌和自然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协调性,明确保护范围内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禁止行为,进一步规范文物保护、发掘、传承和利用。审议制定黄帝陵保护条例,将黄帝陵所在桥山以及周边印台山、凤凰山等自然环境纳入保护范围,在加强保护文物古迹、古树名木的基础上注重对历史文化价值的挖掘和传承,以法治守护海内外中华儿女寻根祭祖的民族圣地和中华民族精神标识。

  陕西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制定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条例,立足该省革命文物资源禀赋和特色优势,鼓励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拓展革命文化传播方式,增加展陈的互动性、体验性,充分发挥革命文物的教育功能。修订延安革命旧址保护条例,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统筹推进抢救性与预防性保护、革命旧址本体与周边环境保护,确保革命旧址的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和文化延续性,更好弘扬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

  陕西深化传统文化保护,推动传承与创新发展。制定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形成具有陕西特色、多层级多要素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架构。制定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条例,坚持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并重,给古老秦腔艺术注入新活力。

  王占峰介绍,近年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围绕陕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稳中求进高质量推动地方立法工作,制定、修改省地方性法规达到159部,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182部,目前,现行有效的省市两级地方性法规分别达到了206部和187部。(完)

【编辑:陈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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